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苏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苏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施工入苏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许证
4、法定代表人A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驻苏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安全员C证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8、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安B证。
案例